根据22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一项发展规划,中国将大力推动发展红色旅游,利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参与红色旅游的经营开发,建立红色旅游产业运作体系。规划提出了红色旅游综合收入在2010年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的目标。
所谓“红色旅游”,是指把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解放前夕这二十八年历史阶段,包括红军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重要革命纪念地、纪念馆、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今天颁布实施的《2004至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中国红色旅游发展的总体思路、总体布局和发展目标。 根据这份纲要,中国将从打造一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入手,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出三十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着力培育十二个重点红色旅游区,建立红色旅游精品体系;结合国家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建设红色旅游配套交通体系;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建设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体系;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参与红色旅游的经营开发,建立红色旅游产业运作体系。 纲要指出,2004年至2007年,参加红色旅游的人数的增长速度要达到15%左右,2008年至2010年要达到18%左右。争取到2010年,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000亿元,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00万人,间接就业人数达到10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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