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合肥3月17日消息(记者洪波) 自今年4月1日12时起到6月30日12时止,除持有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以外,安徽省境内的长江干流将禁止所有的捕捞活动。
据了解,4月1日前,有关部门将在皖江流域开展拉网式清江行动,全面清除深水张网、插网、三层刺网、迷魂阵、布围子等禁用渔具和所有定置渔具。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从4月1日起对渔具销售、水产品市场以及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检查,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以及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以截断违法渔具的来源和违法捕捞水产品的销售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