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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电信运营商:电话卡余额不退可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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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3月16日消息 “2005中国电信服务研讨会”15日上午在京举办,六大运营商共同出台电话卡余额解决办法,集体签署了服务公约。从4月份开始,消费者可以选择低面值卡、转移余额等多种方式解决电话卡余额不退的难题。 记者了解到,本月3日,4地直辖市消协联合劝谕运营商解决“过期电话卡余额不退”问题,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迅速作出承诺,今天,其他4大运营商也公布了新的服务承诺。 中国网通认为,电话卡附赠一定金额,卡上不足一个计费单元的余额可消费完毕。到期仍有余额的记账式电信卡在30天有效期后可到网通公司办理转账,并收取一定手续费。 中国移动认为,近期推出小面值充值卡,还推出电话卡保留期内可以接听电话的服务,电话卡内余额可转移或激活。
中国卫通认为,新发行的电信卡,超过有效期将给予一个月的卡号保留期,客户可再提出3个月的申请延期,电话卡余额不足一计费单元,保证电话卡最后一计费单元的通话。 中国铁通认为,电话卡余额到期可转移,赠一定金额,卡上不足一个计费单元的余额可消费完毕。 话卡余额解决办法出台 话费“坚冰”被打破? 一场僵持了1年多的攻坚战,终于在今年的“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取得突破: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相继就话费、信息费、卡内余额等问题作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国内电信行业存在多年的“坚冰”被砸出了一个缺口。 “这是一个具有实质性的突破,但来之不易!”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感慨地说。3月3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地消费者组织联手致函国内四大电信运营商——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电信,指出电信卡过期余额应归还消费者,经营者随意侵吞卡内余额构成不当得利。此后不久,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相继承诺推出小面额电信卡、提供卡内余额转移等解决措施。事实上,从2003年7月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以来,对以电信行业为代表的“霸王条款”攻坚战已经持续了近20个月。期间,中消协及各地消费者组织曾多次将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及点评意见向相关电信企业进行反馈。但是,就好比“重拳打在棉花上”,迟迟没有响应。作为此次四地消费者组织联合致函行动的发起者之一,赵皎黎分析说,联合致函得到电信企业的迅速回应,并非偶然。“这是全国消协系统1年多来不厌其烦、不懈努力的阶段性成果,更是‘联合’的力量。” 面对大量的消费者投诉和消协发出的点评意见,部分电信运营商的地方分公司往往以“规则的制订权、修改权在总部”为由,一推了之。“去年11月的京津沪渝四地消费者组织联席会议上,我们几个秘书长一拍即合,放弃单打独斗,要联合行动。”赵皎黎表示,在减少乃至消除“霸王条款”的问题上,必须举全社会之力。舆论的监督、行政的监管、行业的自律,缺一不可。“尽管到目前为止,电信巨头们尚未按照四地消协提出的要求,承诺“电信卡过期余额退还消费者,但相比以往的不理不睬,已经有了明显的改观。“说到底,‘霸王条款’与国内日趋成熟的消费理念、市场环境越来越格格不入。”赵皎黎这样说。今后随着我国电信市场的日益放开,消费者将拥有对企业和服务的自由选择权,那些漠视消费者、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最终将会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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