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发布了消费者保护权益方面的资源,其中提到消费者的四项权利,经过经过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努力,1983年国际消联觉得有一个国际节日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此确定3月15号作为全球消费者组织共同倡导消费者保护的节日。
我国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联以后,在1988年正式提出以纪念315为主题。
十几年的时间,“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成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
十几年的时间,中国的消费者更加懂得了尊重自己的权利,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3·15”2005年年主题——"健康·维权"
"健康"指的是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的层面,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消费生活中生命健康的程度是体现国民的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我会年主题所指的生命健康权是广义上的,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
3·15之歌
"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维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既是消费者协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衡量消费者协会工作的主要标准。1999年,我会曾将"安全健康消费"作为年主题,时隔五年重提安全健康的问题,并非是对当年年主题简单的重复。再次锁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是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新的形势中审视我们的工作,不断开拓消协组织的视野,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确定"健康·维权"的年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
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只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落实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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