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3月21日消息(记者岳旭辉)3月19日中午,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白堂镇细水煤矿井下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0名矿工死亡,9人下落不明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立即在全省采取六项措施,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大力整治,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一、从即日起,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责令全部停产,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方可生产,对违法违规擅自组织生产的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切断电源,依法吊销其全部证照,资源重新拍卖。 二、依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国家资源的行为,全省各级国土资源、公安部门、法院要依法追究私挖滥采者的刑事责任。 三、对证照齐全的煤矿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超能力生产,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排班生产,认真搞好“一通三防”,并督促其排除安全隐患。 四、对需要整治的煤矿,由企业拿出整治方案,整治方案要包括整治目标、整治期限,严格控制整治期间的下井人数。整治方案经市一级整顿办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要防止以整治为名进行生产。整治期限过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关闭。 五、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一次认真的清查,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清查与私挖滥采、违法违规生产有利益关系的,或在幕后纵容、为非法矿井充当黑后台的各级领导和公务人员。 六、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对私开滥挖、违法违规生产以及直接或幕后参与的领导和公务人员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