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3月18日消息(记者蔡福津)日前,南昌市出台奖励举报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对举报收受“红包”的按查实收受金额的20%奖励,举报医务卫生人员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的,按查实
收受“红包”金额的40%奖励;对举报收受“回扣”的,按所涉金额不同按15%、20%、25%奖励举报人,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对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员,还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重奖。 据悉,举报人凡举报医务卫生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收受或暗示、索要患者及其亲属或单位以各种名义送的“红包”等情况的,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另外,对无法拒收的“红包”、“回扣”的,该市在暂行办法中也作出了规定,要求在24小时内向单位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报告,并在48小时内交到单位指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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