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个人旅游签证(18周岁以下学生)

受理范围:

除广东、广西、福建、湖南、云南、贵州和海南七省以外的其它城市,如是以上七省户籍并在北京上学的,另补北京暂住证原件。

需提交材料

详细说明

因私护照

1)护照原件,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末页签名
2)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照片

近期拍摄的2寸白底彩照4

身份证

正反复印件(16周岁以下不需要)

户口簿

1)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2)如配偶或子女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他们所在的户口本也必需提供整本复印件

学生证明

在校证明(学校抬头纸、盖学校公章、领导签字等)

资产证明

1)存款证明原件,每人至少 58万元以上,冻结期至少3个月
2)半年以前的存款复印件(包括股票、国库券以及活期或定期存款等)
3)如拥有固定资产(房产、车产等),请提供复印件
(可用父母名下)

随父母双方出境

1)父母和孩子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出生证明及父母关系证明(相应的结婚/离婚/死亡证的复印件,离婚证需显示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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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父母一方出境

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及父母另一方的授权公证书,不同行父母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和电话号码)和不同行父母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资料表

填写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表一份,并签名(电话号码必须包括单位,家庭和手提号码)
附: 签证个人资料表.doc

54号家庭成员表

填写54号家庭成员表:包括父母,所有兄弟姐妹,配偶和所有子女的出生年月日及详细现住址,在世或过世的都必须填写,并签名
附: 54号家庭成团表.doc

担保金

担保金金额将由我司对您的签证材料审核后而定(不低于5RMB/人),随团回国后6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

1)申请人所提供的签证资料必须为真实材料,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充分,可能导致拒签;我社保留不受理其签证的权利
2)当领馆要求提供更多材料时,请竭力配合
3)澳使馆在送签日即收取签证费,无论出签与否,均需支付签证费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