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配制: 办公室 主 任 李新英 69834170 人事保卫科 科 长 穆春林 69842010 计划财务科 副科长 郭立君 69842010转 宣传促销科 副科长 陈连军 69861977 规划统计科 付科长 刘金利 69843710 景区饭店科 科 长 耿景春 69843710 农村工作办 主 任 任亚萍 69861649
部门职能: 1、办公室职责: 管委办公室、工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合属办公统称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的职责和权限: 办公室是旅游管委的办事机构,为管委领导及各科室服务。 (1)、负责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完成委领导交办事项的查处与催办,督促检查重要文件、工作布置、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2)、负责全系统信息、信访、文件、文秘、档案工作。 (3)、负责管委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 (4)、负责办理人大和政协提案处理工作。 (5)、负责上级、同级、下级单位之间的联络工作。 (6)、负责社会性和机关事务性工作。 (7)、负责全系统的交通安全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规划统计科职责和权限 (1)、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实施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依据总体规划负责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旅游规划。 (2)、负责旅游统计工作,按月做好旅游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 (3)、进行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
3、饭店景区管理科的职责和权限: (1)、负责《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执法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市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景区环境治理方案》。 (3)、贯彻执行《门头沟区旅游景区、景点对外开放标准》。 (4)、按照"绿化、美化、文化、净化"要求,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对百里风景线沿线及各景区的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的执法检查。 (5)、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对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执法和查处。 (6)、负责旅游企业的定点管理、涉外饭店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受理旅游企业的投诉和处理工作。 (7)、负责旅游定点企业的年审年检工作。 (8)、负责景区门票的监制工作。 (9)、负责景区的文物、古树、名木、旅游资源及植被的保护工作。 (10)、负责景区的绿化、美化、生态环保工作。 (11)、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4、宣传促销科职责和权限: (1)、负责《旅游条例》的宣传工作。 (2)、负责旅游活动的策划、组织、审批和协调工作。 (3)、负责旅游市场的促销工作。 (4)、负责旅游咨询工作。 (5)、负责全区旅游系统的统一宣传工作。 (6)、负责起草有关旅游业的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组织和协助国家及市区有关部门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 (8)、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学术交流工作。 (9)、负责全区旅游发展思路的调研工作。
5、企业开发科的职责和权限: (1)、依据规划大纲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 (2)、负责旅游企业的注册、审批和管理工作。 (3)、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旅游开发项目、景区服务网点的审批工作。 (5)、负责旅游产品、旅游纪念品的开发。
6、人保科的职责和权限: (1)、负责旅游系统人事调动、工资、劳保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旅游景区治安、内部保卫、防火、防汛、防盗工作。 (3)、负责全系统人员的年度考核、任职资格、技术等级等考核评定工作。 (4)、配合公安和安全部门实施对旅游业的安全管理,维护旅游企业和景区(景点)秩序,保障中外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7、计财科的职责和权限: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确保账目准确无误,合理合法。 (2)、负责机关编制和安排全系统年度预算,制定财务收支计划,做好资金运营工作和经济分析工作。 (3)、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各种单据做到分类准确、规范,日清月结。 (4)、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各项经费、专项资金及时到位。 (5)、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保管、使用。 (6)、完成领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镇级旅游管理机构: 旅游经济办;开发科。 (三)村级旅游管理机构: 村委会 (四)全区旅游企事业单位(户) 共计:285个 (五)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室69842767 传真69831957
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5号北楼 69834170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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