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内其他“四岳”有专门的保护法规之后,作为陕西“名片”的华山也将有新法“护身”。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条例(修改稿)。
想起今年“五一”的华山之游,西安市民陈文至今心有余悸,5月1日晚上游客密密麻麻地拥挤在狭窄曲折的山路上,上山缓慢异常,下山没有退路,以致主管方当晚动用了武警、民警维持秩序。
为消除这种超量接待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对景区造成的破坏,条例(修改稿)明确强调“华山风景名胜区不得超过核定的景区、景点容量接纳游客”,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合理核定景区、景点的游客容量和游览路线,设置规范的地名标志、路标和说明标识,做好游客的疏导工作,并会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旅行社、导游的管理。 |